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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国城市管理执法办法已出台实施,对今后城管如何规范执法指明方向。昨记者了解到,广陵区城管率先完成执法记录仪的配置,广陵80多名一线执法人员人手一部执法记录仪,不仅保留了证据、还原了当时现场情况,而且今后摊贩、违建者不敢动手打人,乱喊“城管打人了”,相关执法行动都将依法查处。
今后城管执法更有底气了
全国城市管理执法办法5月1日出台并正式实施,今后城管执法底气更足了。全国性的执法办法出台,明确了执法人员的哪些权力与义务,有何新变化?昨记者了解到,今后城管执法装备更齐全了,不仅有执法车、记录仪,未来还将统一执法制式服装,执法过程也更加明确规范。
办法提出,执法人员开展执法活动依法采取以下措施:如以勘验、拍照、录音、摄像等方式进行现场取证;在现场设置警示标志,询问案件当事人、证人等,查阅、调取、复制有关文件资料等。
此外,未来城管执法服装将全国统一,办法还提到城市管理执法制式服装、标志标识应当全国统一,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式样和标准。记者还留意到,对于协管员管理,办法要求主管部门应当严格协管人员的招录程序、资格条件,规范执法辅助行为,建立退出机制,从事执法辅助事务产生的法律后果,由主管部门承担。
“神器”相助
执法“神器” 一线执法人员人手一部
“以后执法,我们都要配备执法记录仪,在执法过程中,大家记得都要把执法记录仪打开。”昨在广陵城管汶河大队,大队负责人把新配备的执法记录仪分发给队员们。据了解,广陵城管共有26个中队,目前80多部执法仪已率先在全市全部配备到位,所有一线执法人员人手一部。
曹勇是广陵区城管执法局汶河大队的一名执法人员,他佩戴起崭新的执法记录仪进行巡视。“在汶河路是不好摆的,知道吧,今天第一次,也不给你扣压什么的,你自己赶快把它收走,听明白没有。行了,赶快收啊。”执法人员的一番话后,摊贩配合地把占道经营的货品收走,道路又恢复了通畅。像这样的执法行为,每天都要发生很多起。曹勇说,使用执法记录仪,其实更多时候是对一些突发现象的应对,保护执法对象,也是保护自己。
执法仪留存证据、保护自己
执法仪的运用到底有何积极作用?该负责人介绍两大作用。
首先,执法仪的现场记录反映了当时客观情况,以前执法没有硬件设施,调查取证不及时,双方描述不一致,证据链不完善,容易造成的矛盾、问题难以处理化解,而执法仪记录的录像客观反映了当时的状况,对还原事件原委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。
其次,执法仪全面启用也保护了执法人员自身,过去常有执法人员在管理中摊贩乱喊“城管打人”等谣言,造成了不少负面影响,而执法录像让这些谣言不攻自破,以正视听。
摊贩今后不敢乱喊
“城管打人了”
摊贩今后不敢乱喊
“城管打人了”
“在一次执法过程中,一个小贩卖水果的,劝离现场,当时比较激动,激动以后手上当时有把刀,挥啊挥的,挥了没有砍,在我们队员脸上推了一下,当时他一个人,我们三四个人,上去要阻拦拉开,他就喊起来,你打人了,你没办法解释。”该负责人说,现在有一个前提是做什么事情,执法记录仪先打开,将来都有对现场的还原,都可以告诉他究竟谁对谁错。
该负责人说,现在城管执法都要求出示证件,着装整齐,执法仪部署到位也是对城管工作的一种监督,有力地转变城管的形象。“现如今城管执法存在执法难、取证难、送达难、执行难的问题,今后我们要逐步把这些环节打通。”
记者调查
城管执法遇到过哪些辛酸事?
城管在执法中遇到过哪些辛酸事?昨记者调查发现,在违章违建的管理拆除中,时有发生阻碍行政执法的行为,像被管理对象辱骂、推搡、污蔑、吐口水等情况时有发生,更有甚者,管理对象向执法人员泼粪、用砖头砸、用棍子打,有的甚至安排社会闲杂人员武力抵抗。
该负责人介绍, 前几年,东关街道某一执法案件,法律程序已经派发了处罚决定书,但当事人不配合、不签收,导致最后法律程序走不下去,无法执行。三四年前,湾头一场拆违行动中,当事人居然挑来了两桶大粪,现场曾一度僵持。东花园拆违收尾过程中,执法人员被人投掷砖头,导致执法人员头部缝了七八针,当事人被拘留7天。
去年,广陵城管曲江大队城管人员管理一占道经营的摊贩时,执法人员要暂扣杆秤,导致秤杆折断,对方暴怒,撕坏执法人员衣服,还用秤砣把对方头砸破,在医院缝了三针,诊断为脑震荡。行凶者随后被行政拘留。可以说这样的执法尴尬一箩筐。
■专家声音
对城管工作多理解 对商贩也要多尊重
扬州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 吴林斌
在网络和一些媒体上,我们经常看到一些关于城管的“负面新闻”。作为城市管理者和被管理者,应该如何看待两者之间的关系呢?
我们在培训时,会经常接触到城管。总体看来,城管被‘妖魔化’了。在城管队伍中有协助人员,存在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的情况。其实不少“城管事件”被网络和媒体夸大,对城管形象造成了一定负面影响。从另一个角度来讲,城管作为城市管理者,在管理过程中必然会涉及一些人的利益。比如,一些路口的摊贩,但这些地方确实需要管理。在这样的情况下,一个管理者和被管理者在处理事件中,就会容易产生矛盾。
虽然城管和商贩是管理和被管理关系,但从另外一角度来说,双方关系其实是平等的,同样需要得到尊重。城管考虑的是城市的秩序和文明等,而商贩则主要考虑的是个人利益。在双方接触中,被管理者要遵法守法,服从管理。如果遇到不公平的,可以向有关部门投诉。